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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付2015年四川省政府一般债券(八期)等两只债券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9-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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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场参与人:

2015年四川省政府一般债券(八期)、2015年第一批北京市政府一般债券(四期)将于202018日支付利息。为做好上述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四川省政府一般债券(八期)证券代码为“109295”,证券简称为“四川1508”,是201578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6%,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8元。

二、2015年第一批北京市政府一般债券(四期)证券代码为“109299”,证券简称为“北京1504”,是201578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58%,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79元。

三、从20191230日至202017日停办上述地方政府债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四、上述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2017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上述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202018日除息交易。

五、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发行人划付的上述债券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并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